與軟體/程式複製、備份相關法條:
- 第 59 條: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因配合其所使用機器之需要,修改其 程式,或因備用存檔之需要重製其程式。但限於該所有人自行使用。
防盜拷措施相關:
- 第 80-2 條:
著作權人所採取禁止或限制他人擅自進入著作之防盜拷措施,未經合法授 權不得予以破解、破壞或以其他方法規避之。 破解、破壞或規避防盜拷措施之設備、器材、零件、技術或資訊,未經合 法授權不得製造、輸入、提供公眾使用或為公眾提供服務。 前二項規定,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: 一、為維護國家安全者。 二、中央或地方機關所為者。 三、檔案保存機構、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,為評估是否取得資 料所為者。 四、為保護未成年人者。 五、為保護個人資料者。 六、為電腦或網路進行安全測試者。 七、為進行加密研究者。 八、為進行還原工程者。 九、其他經主管機關所定情形。
- 第 87 條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: 七、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,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或重製 他人著作,侵害著作財產權,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 腦程式或其他技術,而受有利益者。
網路服務提供者之民事免責相關:
第 90-4 條
第 90-5 條
第 90-6 條
第 90-6 條
第 90-7 條
個人使用之但書:
第 91 條: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,不構成著作權侵害。
千禧年數位著作權(全稱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,常簡稱DMCA),是美國於1998年10月28日通過的一部版權法。其中包含五項法案:
-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條約執行法案(WIPO Treaties Implementation)
- 網路著作權侵害責任限制法案(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)
- 計算機維修競爭確保法案(Computer Maintenance Or Repair Copyright Exemption)
- 綜合規定法案(Miscellaneous Provisions)
- 原始設計的保護法案(Protection Of Certain Original Designs)
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Libdvdcss
DeCSS是一個用來解除以CSS(Content Scrambling System,內容擾亂系統)加密的DVD影片的電腦程式。
- 1999年10月:DeCSS 最初由不知名人士從網際網路的LiViD(Linux Video and DVD)mailing list 發表。
- 2000年:程式開發者之一的挪威15歲少年Jon Lech Johansen(三名作者中唯一公開者)遭挪威警方搜索其住家,並且被起訴,面臨可能的兩年有期徒刑及高額罰金。
- 2003年初:Jon Lech Johansen獲判無罪。 DeCSS 用的解密方法,並非暴力法(Brute force attack),僅使用 40bit 加密 key,只要是高檔的家用電腦在一天內就可以把 key 解出來。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DeCSS
- 談DMCA反規避條款與合理使用
- http://www.copyrightnote.org/crnote/bbs.php?board=35&act=read&id=15
- 否定實體財產權的 DMCA: 反規避/反仿冒/反競爭條款將從 DRM 走向 PRM
- http://blog.ofset.org/ckhung/index.php?post/09cc
- 著作權法條文-全國法規資料庫
- 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- 伯恩公約
- http://www.copyrightnote.org/crnote/bbs.php?board=5&act=read&id=1
- http://zh.wikisource.org/zh-hant/%E4%BF%9D%E8%AD%B7%E6%96%87%E5%AD%B8%E5%8F%8A%E8%97%9D%E8%A1%93%E8%91%97%E4%BD%9C%E4%B9%8B%E4%BC%AF%E6%81%A9%E5%85%AC%E7%B4%84